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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MeetMeetNow, Inc.
用户协议
使用 MeetMeetNow 前,请仔细阅读本条款。
目录
第1条 引言·对本协议的同意
第2条 定义
第3条 使用资格
第4条 注册与身份核验
第5条 本服务与配对机制
第6条 面对面会面·自负责任·安全免责
第7条 用户行为·禁止事项
第8条 举报与处置
第9条 发布内容与使用许可
第10条 资费·收费·付费会员
第11条 结算处理
第12条 退款·解约·冷静期(撤回权)
第13条 拒付·支付纠纷
第14条 知识产权·权利保留
第15条 免责(现状·可提供范围)
第16条 损害赔偿责任的限制
第17条 用户的补偿
第18条 隐私
第19条 停止使用·退出
第20条 本服务·本协议的变更
第21条 准据法·管辖·纠纷解决
第22条 一般条款
第23条 咨询联系
第1条 引言·对本协议的同意
本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MeetMeetNow, Inc.(法人番号 2011001170861/本店所在地 东京都涩谷区道玄坂1-10-8 涩谷道玄坂东急大厦2F-C 邮编150-0043/代表者 西岛和辉。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的配对服务"MeetMeetNow"(以下简称"本服务"),就其使用条件在本公司与用户之间予以约定。
本服务的性质
本服务是一个在线配对平台,旨在使用户在指定的"会面地点"以面对面、实时的方式即时与其他用户碰面。本服务依据性别意向、双向的年龄区间、相同的国家·城市、参与状态及其他条件将用户相互引荐,在找到符合条件的对象时进行配对(成立),创建会面(Dating)并向双方发出通知。本服务仅限于提供在线引荐的机会,对于现实世界中用户之间会面的实施、内容及结果,本公司并非当事方。本服务目前已在194个国家、4,000余座城市提供,用户界面支持59种语言。
互联网异性介绍业务的备案
本服务作为互联网异性介绍业务经营者,已依据《交友网站规制法》(关于规制利用互联网异性介绍业务诱引儿童行为等的法律)完成备案(备案号 2025-104-0138)。本公司遵守该法及其他相关法令运营本服务,并绝不允许儿童(未满18周岁者)使用本服务。
对本协议的同意与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是在本公司与用户之间成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用户完成本服务的注册手续,或使用本服务时,即视为已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如用户无法同意本协议,则不得注册或使用本服务。
隐私政策的一体性
本公司另行制定的隐私政策(以下简称"隐私政策")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并入本协议。用户同意本协议,即同时同意隐私政策中所记载的有关个人信息及用户相关信息的处理方式。
与个别规定的优先关系
本公司就本服务,除本协议外,可能另行制定各类指南、帮助页面、资费页面、基于《特定商业交易法》的标示及其他个别规定(以下简称"个别规定")。个别规定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本协议的规定与个别规定相互矛盾抵触时,除该个别规定另有约定外,以本协议的规定优先适用。
正本
本协议以59种语言提供,但各语言版本之间存在歧义时,以日语版为正本,其解释优先。
咨询联系
有关本协议的咨询,请通过本服务内的咨询表单(/contact_us)或电子邮件(contact[@]meetmeetnow[.]com)与我们联系。
第2条 定义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除另有约定外,依下列各项的规定确定。
"本公司"
,指运营本服务的MeetMeetNow, Inc.(法人番号 2011001170861)。
"用户"
,指同意本协议后注册本服务或使用本服务的全体个人。
"账户"
,指本公司为用户使用本服务而发放并管理的、用户特有的注册信息及使用权限的总体。
"本服务"
,指本公司以"MeetMeetNow"或其他名称提供的、旨在会面地点进行面对面·即时配对的在线平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附随服务。
"配对"或"成立"
,指本服务的算法识别出在性别意向、双向年龄区间、相同的国家·城市、参与状态及其他条件上均相符的对象,并在该等用户之间创建会面(Dating)并向双方发出通知。同一两名用户之间的配对,一生仅限一次,与过去曾成立配对的对象(包括因取消·举报而终止的情形)不会再次成立配对。
"会面地点"
,指本公司按各城市指定的、供本服务中配对成立的用户实际碰面的地点。
"会面"
,指因配对成立,用户在会面地点或其他场所于现实世界中与其他用户面对面相见的行为。
"内容"
,指用户向本服务注册·发送·上传的一切信息,包括头像照片、用于身份核验的官方身份证件图像、个人资料信息、设定及其他信息。
"身份核验"
,指用户上传官方身份证件(指护照、驾驶证、国民身份证等官方身份证明)的图像及头像照片,由本公司管理员对其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拒绝或标记处理的手续。
"付费会员"
,指在本服务中支付月度使用费、于有效期内享有配对功能使用权的用户。在本服务中,男性用户采用月度收费制,女性用户可免费使用。
"隐私政策"
,指构成本协议一部分的、关于本公司个人信息及用户信息处理的方针。
第3条 使用资格
年龄要求
本服务仅限年满18周岁的个人使用。如用户居住的国家或地区规定的成年年龄或使用本服务所需年龄高于18周岁,则须达到该年龄以上。本服务作为互联网异性介绍业务已完成备案(备案号 2025-104-0138),依据《交友网站规制法》及其他相关法令,绝不允许儿童(未满18周岁者)使用本服务。即便取得监护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未成年人亦不得注册或使用本服务。
缔约能力
用户必须具备与本公司缔结本协议并受其法律约束的完全能力。成年被监护人、被保佐人或被辅助人使用本服务时,应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保佐人或辅助人的同意(对无需同意的行为不在此限)后方可使用。
年龄的陈述保证及年龄确认
用户在注册及使用本服务时,应陈述并保证自身满足上述年龄要求。年龄由本公司管理员审查用户提交的护照、驾驶证、国民身份证等官方身份证件图像予以确认。本公司经审查认定用户不满足年龄要求,或无法确认年龄的,可拒绝该用户注册,或停用乃至删除既有账户。
一人一账户
用户仅可为自身持有一个账户,不得创建·持有多个账户。此外,用户不得以出借、转让、买卖、变更名义或其他方式让第三方使用自己的账户。
本公司的拒绝权·解除权
本公司可自行裁量,拒绝任何个人注册或使用本服务,或限制·停止·剥夺其使用本服务的资格。如查明用户不具备本条规定的使用资格,本公司可无需事先通知停用或删除该用户账户,对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害,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4条 注册与身份核验
提供准确信息
用户在注册本服务及管理账户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且完整的信息,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予以更新。不得提供虚假、不准确或冒充他人的信息。
上传头像照片及官方身份证件
用户为使用本服务,应上传头像照片及官方身份证件(护照、驾驶证、国民身份证等官方身份证明)的图像。该等图像将安全保存于本公司所使用的云存储中。可上传的图像仅限文件格式为 JPG 或 PNG,且单个文件大小在5MB以下者。本公司在保存时,将采取将文件名变更为难以推测的字符串等安全管理措施。
管理员审查
本公司管理员将审查用户上传的头像照片及官方身份证件图像,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身份核验的批准、拒绝或标记为危险用户的处理。仅在身份核验获批准的情形下,用户方可使用本服务的配对功能。本公司不负有就审查标准及结果是否妥当作出说明的义务,对审查结果亦不对用户承担责任。
身份核验的目的与局限
身份核验旨在防止不正当行为以及确认用户年满18周岁,并非保证用户安全,也并非调查或保证对方的人格、品行、身份真实性、过往犯罪记录或其他事项。本公司绝不进行犯罪记录调查、性犯罪者信息查询或其他背景调查。用户应充分理解,即便对方已完成身份核验,其安全性亦未经本公司保证,应自负责任进行会面及其他行为(参见第6条)。
官方身份证件图像的保存
为身份核验而提供的官方身份证件图像,将在本公司完成身份核验判定(批准或拒绝)后及时删除。关于已进行核验的事迹,仅保留最小限度的记录。图像及其他信息处理的详情,依隐私政策的规定。
账户安全与用户责任
用户应严格管理自身账户的认证信息(电子邮箱、密码等),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出借或共享。用户可设定本服务提供的可选两步验证(采用认证应用生成的一次性验证码及备用码),本公司建议加以使用。出于安全考虑,本公司将登录会话及登录状态的保持有效期限制在一定期间内。
未授权访问的报告
用户如得知自身账户被第三方非法使用,或存在被非法使用之虞,应立即通过咨询表单(/contact_us)或电子邮件(contact[@]meetmeetnow[.]com)向本公司报告。因用户认证信息管理不善、使用上的过失或第三方使用等给用户造成的损害,除因可归责于本公司的事由外,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5条 本服务与配对机制
1. 本公司的角色(中立的居间平台)
本服务是一个使用户能够在指定的会面地点以面对面、实时方式即时相遇的配对平台。本公司仅为提供用户间相遇机会的中立居间方,并非用户间所进行的联络、会面、交往及其他一切往来的当事方。本公司不成为用户间成立的关系或合意的当事方,对用户间往来的内容、对方的人物形象、言行、目的、适格性及其他一切,概不作任何保证或推荐。用户之间的关系,由各用户依其自身判断与责任予以形成。
2. 比对(配对)的条件
本公司基于各用户设定的条件及使用状况,自动比对对方候选人。比对仅在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用户之间进行。
- 双方的性别意向相互相符
- 对方的年龄相互处于双方所设定的年龄区间内(双向年龄区间相符)
- 位于相同的国家且相同的城市
- 双方均处于参与配对的状态(参与中)
- 就男性用户而言,处于付费会员的使用期间内(使用期间届满者不在比对对象之列)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对方存在多名时,本公司原则上优先比对等待开始时间最早的用户。此外,就同一两者的组合,一生仅进行一次比对,与曾创建过会面(Dating)的对方,无论其后经过如何(包括取消·举报等),均不会再次被比对。
3. 会面的成立与通知
比对成立时,本公司系统将自动解除双方的参与状态,并创建有关会面(碰面)的信息。会面地点原则上为比对发起方所在城市预先设定的会面地点。会面创建后,本公司向双方用户通知成立,对方画面通过实时通知机制自动重新加载,显示会面内容。本公司仅出于比对目的使用地理位置信息,不向对方显示用户的精确坐标。
4. 取消·解除·再配对
会面成立后,如任一用户将其取消或举报对方,该会面即被解除,用户返回主页。出于确认用户意愿的宗旨,本公司不会在会面解除后自动再次进行比对。用户如希望再次配对,需重新通过自身操作参与配对(激活参与状态)。
5. 不保证成立·结果
本公司不保证比对成立、会面实现、对方出现、会面持续、交往或其他任何结果。比对仅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对方同时存在时方有成立可能,在不存在符合条件的对方的时段·地区,可能完全不成立比对。用户应事先知悉,本服务并不承诺特定的相遇或成果。
第6条 面对面会面·自负责任·安全免责
1. 会面系现实世界中自负责任的行为
本服务的本质在于,用户在现实世界中与此前素不相识的第三方面对面会面。用户应充分理解陌生人直接相见这一行为本身固有的危险,并依其自身判断与责任与对方会面。与谁会面、何时·何地·如何会面、是否继续或中止会面、是否信任对方等一切判断,均由各用户自行作出,由此产生的后果亦由各用户自行负责。
2. 本公司不进行身份·经历核查
本公司不就用户的犯罪记录、是否属于性犯罪者、前科前历、暴力倾向、与反社会势力的关系或其他品行·经历进行任何调查·查询。身份核验(通过官方身份证件图像审查的批准等)专以防止不正当使用及确认年龄(年满18周岁)为目的,绝不保证对方为安全人物、不会造成危险或申报内容真实。即便用户已通过身份核验,亦不意味着本公司保证其安全性·可信性。
3. 风险自担
无论线上线下,用户应自负责任承担因与通过本服务结识的对方交流或会面所伴随的一切风险。这包括对方实施的身体·精神·经济上的加害、冒充、虚假申报、犯罪行为及其他无法预料的事态。
4. 对本公司请求权的放弃及不起诉的约定
无论线上线下,用户同意,对于因通过本服务的用户间交流或会面所引起或与之相关而产生的伤害、死亡、财产损害、精神损害及其他一切损失·损害,在法令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放弃对本公司的一切请求权,并不以本公司为对方提起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但《消费者合同法》第8条·第10条及其他强制性法规不得放弃·限制的范围,以及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不在此限。
5. 安全指引
为使用户安全使用本服务,本公司强烈建议在会面时遵守以下事项。本公司并不监督·强制遵守这些指引,遵守这些指引亦不保证安全。
- 首次会面应在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明亮的时段进行
- 事先将会面安排(对方信息·地点·时间)告知可信赖的家人·朋友等
- 不轻易披露住家地址、工作单位及其他可识别个人的信息
- 注意管理饮食物及随身物品,一旦感到丝毫不安或异样应立即中止会面,撤至安全场所
- 如感到身体安全受到威胁,应毫不犹豫地联系警察或其他相关机构
第7条 用户行为·禁止事项
1. 适用范围
本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不仅适用于本服务上(线上)的行为,同样适用于与通过本服务结识的对方面对面(线下)场合的行为。用户知悉,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方面,自身负有尊重其他用户及第三方安全·权利·尊严的义务。
2. 禁止事项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自行或使第三方实施以下各项所列行为或有该等之虞的行为。
- 对其他用户进行骚扰、纠缠、威胁、胁迫或滋扰行为
- 殴打、伤害及其他对身体的加害行为
- 性侵害、性胁迫、猥亵行为及其他性方面的不正当行为
- 跟踪行为及执拗的接触·监视
- 强迫、敲诈、以威胁提出要求及其他压制对方意志的行为
- 招揽·索要金钱·物品·劳务、乞讨,以及宗教·政治·传销或其他招揽行为
- 人口贩卖、性剥削、强迫劳动及其他剥削行为
- 使用·授受·交易非法药物及其他与药物相关的行为
- 盗窃、侵占及其他侵害财产权的行为
- 诈骗、欺诈、以金钱为目的的诱引(包括所谓的恋爱诈骗等)及其他不正当获利行为
- 冒充他人、创建虚假个人资料、谎报身份·属性
- 谎报年龄及其他逃避确认年满18周岁的行为
- 基于种族·国籍·信仰·性别·性取向·残障或其他事由的歧视或助长歧视的行为
- 诽谤、侮辱、损害信用及其他损害他人社会评价的行为
- 侵害他人隐私、肖像、个人信息,或擅自获取·披露·公开的行为
- 违反法令、条例或公序良俗的一切行为
- 侵害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
- 发送·传播恶意软件·病毒,侵害本服务安全性的行为
- 对本服务的系统·服务器·网络进行非法访问、施加过度负荷、以自动化手段获取信息(爬取等)的行为
- 违反本服务本来目的将其用于经营·广告·宣传·垃圾信息或其他商业目的的行为
- 属于黑社会团伙或其他反社会势力,或与之有牵连,或利用其的行为
- 其他经本公司合理判断在本服务运营上或用户安全上不适当的行为
3. 零容忍方针
本公司对于尤其针对其他用户生命·身体·性尊严·财产的重大加害行为(殴打、性方面不正当行为、跟踪、药物、涉及未成年人的行为、诈骗等),绝不容许(零容忍)。如认定存在该等行为或其虞,本公司可依第8条(举报与处置)的规定,无需事先通知,对该用户采取停止使用、停用·删除账户、标记为危险用户、向侦查机关举报及其他必要且适当的处置。
第8条 举报与处置
1. 举报
用户如判断其他用户的言行属于第7条(用户行为·禁止事项)的禁止事项,或有损害自身或第三方安全之虞,可通过本服务上的举报功能,向本公司举报该用户。举报理由包括性侵害、暴力、跟踪、未成年(含谎报年龄)、药物、盗窃、诈骗及其他重大面对面受害事由。本公司建议用户在实际感到危险时,于举报之前或与举报并行,及时联系警察或其他相关机构。
2. 本公司的调查及处置
本公司在收到举报或其他疑有不当使用的情形下,可在认为必要的范围内调查事实关系。本公司可基于其调查结果或合理判断,对相关用户无论事先有无通知,采取包括以下在内的处置。需说明,本公司未必负有就举报内容进行调查的义务,采取何种处置亦由本公司合理裁量决定。
- 暂停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一部
- 停用或删除账户
- 标记为危险用户(包括被举报或被拒绝的用户)
- 删除或隐藏所发布内容及其他信息
- 拒绝身份核验或撤销批准
- 在依据法令或本公司认为必要时,向侦查机关或其他公共机构举报·提供信息
3. 不介入用户间纠纷
本公司对用户间产生的纠纷,不负有调解·仲裁·解决的义务。本公司采取或不采取前项处置,并不判断或保证任一用户主张是否成立,用户间的纠纷由该等用户自负责任解决。对因实施或不实施这些处置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除依第16条(损害赔偿责任的限制)规定的情形外,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9条 发布内容与使用许可
1. 发布内容的定义
本条中"发布内容",指用户向本服务上传、注册、发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一切信息,包括头像照片、为身份核验而提供的官方身份证明(护照、驾驶证、国民身份证等)图像、个人资料上的显示项(性别、年龄、与会面地点相关的城市·国家信息等),以及用户通过本服务向本公司提供的其他素材。
2. 权利归属
有关发布内容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原始归属于享有该等权利的用户或正当权利人,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使该等权利向本公司转移。除依本协议向本公司授予以下许可外,用户继续保有对发布内容的自身权利。
3. 向本公司授予许可
用户通过向本公司提供发布内容,即向本公司授予一项免费、非独占、面向全球、且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的许可,仅在以本服务的运营、提供、维护、安全保障及向用户提供功能为目的的限度内,对该等发布内容进行保存、复制、展示、传输及在技术上必要范围内的修改(显示尺寸转换、文件格式优化等)。但本公司仅可对提供本服务所必需的受托方(包括用于保存图像等的云服务经营者)在本公司指示范围内对本许可进行再许可。本许可不超出实现上述目的所必需的范围使用发布内容,也不允许本公司将用户的发布内容用于广告或其他对外目的。
4. 用户关于发布内容的陈述·保证及责任
用户就自身发布的发布内容陈述并保证:自身拥有发布该内容并向本公司授予前项许可所必需的一切权利及权限,且该等发布内容及其发布不侵害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隐私或其他权利,并不违反法令及本协议。就发布内容的内容及其发布所产生的责任,由发布该内容的用户承担,本公司对用户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真实性等不承担责任。
5. 许可的终止及删除
用户删除发布内容,或用户终止使用本服务(退出)时,与该发布内容相关的前述第3项许可即告终止。但在下列各项情形下,该许可及发布内容的保存可能继续。
- 作为系统备份已复制的发布内容,于按通常运营被清除之前的期间
- 为履行法令上的保存义务、应对纠纷、防止·调查不正当行为或其他正当目的,在必要范围内保存的情形
此外,为身份核验而提供的官方身份证明图像,如第4条(注册与身份核验)所规定,将在身份核验判定完成后及时删除。
6. 删除违规内容
本公司在合理判断发布内容违反或有违反本协议或法令之虞、判断侵害第三方权利,或判断为维持本服务的适当运营而有必要时,可无需事先通知用户,删除或隐藏该发布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对因这些处置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10条 资费·收费·付费会员
1. 资费体系(男性收费·女性免费)
本服务中配对功能的使用,依用户性别不同而有无收费之别。
男性用户采用月度收费制(付费会员)
,通过支付规定的月度费用,可在对象期间内使用配对功能。与此相对,
女性用户可免费
使用配对功能,就该功能的使用不产生费用。资费体系旨在维护本服务的健康运营与安全性,本公司可依本协议变更资费体系。
2. 月度费用与实际收费额
适用于男性用户的月度费用,以本公司按照用户注册国·地区的收入水平类别所规定的不含税基准价格作为基准,并据此结合结算时点的汇率,以及所适用的增值税·消费税或其他税率予以核算。
适用于用户的具体金额(含不含税价格、税额及以当地货币计的合计额)将显示于本服务内的资费页面。
资费可能调整,最新资费始终登载于资费页面。用户可在结算前于该资费页面确认所适用的金额,进行结算手续即视为已同意该金额。
3. 通过费用获得的权益
男性付费会员通过支付月度费用所获得的权益,是在对象期间内使用本服务的配对功能。即,激活参与状态接受会面对象的比对,取得可与符合条件的对方成立会面(配对)的地位。
费用的支付,不保证与特定对象的配对成立、会面实现或会面的结果及任何成果。
配对仅在双方的参与状况·意向条件·所在地及其他条件同时相符时方告成立,在对象期间内可能一次也未成立配对。
4. 结算方式与无自动续费
男性付费会员的结算,
每月通过 PayPal 进行一次性扣款(一次付清)
完成。用户应通过 PayPal 以信用卡或 PayPal 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
本服务的收费并非自动续费(持续收费)。
由于本公司不接收·持有用户信用卡信息的全部,故本公司方面不会对用户的支付手段持续·自动地收费。因此,用户若欲在次月及以后继续使用本服务,需每次由用户本人手动办理支付手续。
5. 使用期间的届满与失效
付费会员的使用期间,自结算完成起为1个月。该
使用期间届满后,付费会员的地位即告失效,男性用户将无法使用配对功能。
欲恢复使用,需由用户重新手动办理月度费用的支付手续。本公司不会在使用期间届满之前或届满之后自动再次收费。
6. 无解约·按日计算·结转
付费会员
可随时从个人页面解约(停止续费)。
由于本服务并非自动续费,用户不办理下次支付手续,即随使用期间届满而终止付费会员合同。此外,
对已支付的月度费用,即便在使用期间中途解约,亦不进行按日计算的清算·退款,未使用的期间也不得结转至次月及以后。
退款处理的详情,依第12条(退款·解约·冷静期(撤回权))的规定。
第11条 结算处理
1. 由结算代理经营者(PayPal)处理
本服务中付费会员的结算,
由 PayPal 依其条款处理。
用户在本服务上办理结算手续时,该手续通过 PayPal 提供的结算服务完成。对用户与 PayPal 之间有关结算的关系,适用 PayPal 制定的用户条款及隐私方针,用户应事先确认其内容。
2. 不持有卡信息
本公司
不接收·保存用户信用卡号或其他卡信息的全部。
卡信息的输入·处理·保管全部在 PayPal 进行,本公司仅获取结算成败、结算金额、币种、交易识别信息等结算记录及税务管理所必需范围内的信息。由此,本公司环境内不会保存卡信息的全部。
3. 收据的开具
本公司
每完成一次结算即开具收据。
收据载明结算金额、币种、所适用的税额、使用对象期间,以及识别交易的识别号(发票号)等。
本公司开具的是收据,不开具账单(发票)。
收据可从个人页面的支付历史中查阅。此外,与结算相关交易的税务记录,通过本公司所使用的税务记录服务进行管理。
4. 汇率及税的显示
结算时,将显示基于用户所在地区及所适用汇率的以当地货币计的金额,以及依用户所在法域所适用的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税额原则上以用户的注册国为基准计算。
用户可在结算手续画面确认不含税金额、税额及合计额后再进行结算。
5. 支付时期及服务提供开始时期
男性付费会员的支付时期,为
开始使用服务时,以及每月续费时
。由于本服务并非自动续费,各月续费时需由用户本人手动办理支付手续。服务提供开始时期为
结算完成后立即
,用户在结算完成后可立即使用配对功能。
第12条 退款·解约·冷静期(撤回权)
1. 解约
付费会员
可随时从个人页面解约(停止续费)。
本服务并非自动续费,用户不办理下次以后的支付手续,即随现已支付的使用期间届满而终止付费会员合同。因此,用户无需为解约进行特别操作,仅通过不续费亦可终止合同。
2. 关于退款的原则
本公司对已支付的费用,原则上不予退款。
这沿袭本服务基于《特定商业交易法》标示所规定的既有方针。即便在使用期间中途解约,或在使用期间内未使用本服务,已支付的费用亦不退款,也不进行按日计算的清算。
但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时,不在此限,本公司可自行裁量予以退款。
3. 对欧盟·英国消费者的冷静期(撤回权)
尽管有前项规定,
仅限作为欧洲联盟(EU)成员国或英国居住的消费者的用户,可自结算日起14日内,无需理由撤回(冷静期)与该结算相关的合同。
如在该期间内合法行使撤回,本公司将
全额退还已支付的金额。
由于本公司采取不从用户处取得即时开始使用本服务的明示同意的方针,故在撤回的情形下,将不按撤回前的使用天数进行按比例(按日)扣除,全额退款。
4. 撤回的方式
欲行使前项撤回权的用户,
应通过本服务的咨询表单(/contact_us)或电子邮件(contact[@]meetmeetnow[.]com),向本公司明确通知撤回的意思。
本公司在收到撤回通知并确认其内容后,将于合理期间内对原结算手段办理全额退款手续。
5. 其他地区的处理
除欧盟成员国及英国居住的消费者外的地区用户,不适用本条第3项的撤回权,如第2项所规定原则上不予退款。
各地区强制性法规承认用户享有退款请求权或其他权利的,依该等法令的规定。
第13条 拒付·支付纠纷
1. 要求在拒付前联系客服
用户在对本公司收费的内容存有疑义,或就结算产生纠纷时,
应在向发卡公司等提出拒付(撤销支付)申请之前,首先联系本公司的客服窗口(咨询表单(/contact_us)或电子邮件 contact[@]meetmeetnow[.]com)。
多数事案,通过直接联系本公司,可在第12条(退款·解约·冷静期(撤回权))所规定的退款方针框架内顺畅且迅速地解决。
2. 对恶意拒付的处置
用户如无正当理由,或未经事先联系本公司,恶意提出拒付或其他撤销支付的申请,本公司可对该用户
采取停止使用本服务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处置。
此外,本公司可就因该拒付而由本公司负担的退还额,以及与之相关产生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向该用户追偿(请求)。本公司保留采取这些处置的权利,行使这些权利不妨碍本公司依本协议享有的其他权利的行使。
第14条 知识产权·权利保留
1. 本公司的知识产权
构成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关的软件、源代码、程序、数据库、画面设计、布局、用户界面、文本、图像、视频、图标、徽标及其他制作物,以及"MeetMeetNow"及本公司就本服务所使用的其他商号、商标、服务标志、名称及徽标(以下统称"本知识产权"),相关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外观设计权、技术诀窍及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及与之相关的权利,归属于本公司或正当向本公司授予权利许可的第三方。用户的发布内容不包含于本条所称本知识产权之内,依第9条(发布内容与使用许可)的规定。
2. 有限的使用许可
本公司以用户遵守本协议为条件,向用户授予一项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且可撤回的使用许可,仅限于为按本协议规定的目的及方式使用本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本知识产权。该使用许可不使用户就本知识产权发生任何权利的转移,也不授予超出本协议明示许可范围的任何权利。
3. 禁止行为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就本知识产权实施下列各项所列行为。
- 复制、转载、修改、改编、散布、向公众传输、出借及其他需权利人许可的使用
- 使用自动手段(机器人、爬取器、爬虫、蜘蛛等)对本服务或其数据进行信息的收集、获取或积累
- 对构成本服务的软件进行反编译、反汇编、逆向工程或其他解析源代码或结构的行为
- 基于本知识产权制作衍生物、利用二次著作物或商业利用
- 删除、修改或隐匿商标、徽标、著作权标示或其他权利相关标示
4. 权利保留
本协议中本公司未明示向用户许可的一切权利,均保留于本公司及其正当权利人。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依默示、禁反言或任何其他法理被解释为向用户授予有关本知识产权的权利或使用许可。
第15条 免责(现状·可提供范围)
1. 按现状·可提供范围提供
本服务按现实提供的状态(现状)及本公司可提供的范围予以提供。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适合用户的特定目的,亦不保证其具有所期待的效用、商业价值、准确性、有用性。
2. 不保证不中断·安全·无错误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持续不间断提供、不含错误·缺陷·病毒或其他有害程序、在任何时点均安全,或缺陷得到修正。本服务可能因系统维护、故障、通信线路·设备事故、第三方服务(结算处理方、云经营者、通信运营商等)停止或其他事由,未经预告而临时停止或限制。
3. 不保证其他用户
本服务仅比对用户、提供面对面会面的机会。除用户被要求为身份核验提交官方身份证明(第4条)外,本公司不就其他用户的身份、年龄、属性、陈述内容、人格、品行、行为、意图或目的进行调查、保证或担保。本公司实施的身份核验旨在防止不正当行为及确认年龄,并不保证其他用户的安全性,也不进行犯罪记录调查、性犯罪者信息查询或其他背景调查(参见第6条)。
4. 不保证配对结果·会面结果
本公司不保证就用户成立配对、与特定对象成立配对、依成立的配对实际进行会面,或会面及其他交流带来用户所期待的结果。配对依性别意向、双向年龄区间、相同的国家·城市、参与状态及其他条件进行,其成立不予保证。
5. 否认默示保证
在所适用法令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公司就本服务不作出适销性、特定目的适合性、不侵权、准确性及其他一切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但本项不排除或限制本公司依《消费者合同法》或其他强制性法规所承担的责任。
6. 关于第三方内容·行为的免责
对于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通过本服务或与之相关提供、展示或发送的内容、信息及言论,以及用户或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包括线上及面对面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公司不承担责任。用户应自负责任就这些内容及行为作出判断及应对。
第16条 损害赔偿责任的限制
1. 排除特定损害
对于与本服务或本协议相关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中的间接损害、附随损害、结果损害、特别损害、可得利益损失、数据丢失或损毁、业务中断、信用或声誉损毁,以及惩罚性损害,无论本公司事先是否被告知其发生的可能性,在所适用法令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2. 责任上限
与本服务或本协议相关本公司对用户所负损害赔偿责任的累计总额,无论其法律依据(合同责任、侵权责任或其他)如何,以该损害发生前12个月内该用户作为本服务对价实际向本公司支付的金额为上限。如该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未向本公司支付任何款项,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适用除外
前各项规定,在下列各项情形下不予适用。
- 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害
- 不可放弃的对生命或身体的损害
- 依《消费者合同法》或其他强制性法规,不得免除或限制本公司责任的范围
前各项的任何规定,在属于上述各项的范围内,均不排除或限制本公司所负的责任,本条无意全部免除本公司的责任。
4. 解释
本条各规定在所适用法令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具有效力,即便其中任一规定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他规定的效力亦不受影响。
第17条 用户的补偿
1. 补偿义务
用户就因下列各项之一引起或与之相关,由第三方对本公司、本公司董事、员工、代理人或受托方(以下统称"受补偿方")提出的请求、要求、诉讼、程序,或随之给受补偿方造成的损害、损失、责任、赔偿金、和解金、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对受补偿方予以补偿、防御,并使其免受损害。
- 用户使用本服务或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功能
- 用户的行为(包括与通过本服务结识的对方面对面会面及交流等其他往来)
- 用户发布、发送或提供的发布内容
-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本公司制定的其他规程或所适用法令
- 用户侵害第三方权利(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名誉及其他权利)
2. 协助防御等
本公司可自费并自行判断,就用户依本条负有补偿或防御义务的请求等,保留自行进行防御及管理的权利。此种情形下,用户应在合理范围内协助本公司的防御。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作出会使受补偿方产生责任或义务,或限制受补偿方权利内容的和解。
3. 存续
用户依本条所负的补偿义务,在用户终止使用本服务、退出或依本协议合同终止后,仍继续有效存续。
第18条 隐私
1. 隐私政策的适用
本公司对用户个人信息及其他个人数据的处理,遵循构成本协议一部分的另行制定的"隐私政策"。用户通过使用本服务,即理解该隐私政策的内容,并知悉本公司按其处理个人数据。本协议与隐私政策之间存在矛盾抵触时,就个人数据处理事项,以隐私政策的规定优先。
2. 利用目的的告知
本公司依《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个人信息处理经营者的义务)及其他所适用法令,在从用户处获取个人数据时,告知或事先公布其利用目的。具体的利用目的、所获取信息的项目、向第三方提供及委托、跨境转移、保有期间,以及披露·更正·停止使用等请求(披露等请求)的方式,依隐私政策的规定。
3. 需浏览器许可的信息获取
本服务为向用户显示最近的会面地点及城市,可能获取用户的精确位置信息(GPS)。该精确位置信息的获取,在通过浏览器取得用户许可后进行,用户不予许可时,本公司退而采用基于IP地址的国家级判定。精确位置信息仅用于位于相同国家·城市用户之间的配对,不向对方显示原始坐标。本公司将精确位置信息作为高度敏感信息予以审慎处理。
4. 官方身份证明图像
对于为身份核验而获取的官方身份证明(护照、驾驶证、国民身份证等)图像,本公司仅由经办人员进行目视确认,不进行生物特征数据的自动比对等。该图像处理的依据及保存方式,依隐私政策的规定,本公司不会就该图像的获取另行依本条取得明示同意(详情请参阅隐私政策)。此外,该图像将在身份核验判定(批准或拒绝)完成后及时删除(参见第4条)。
第19条 停止使用·退出
1. 本公司的停止使用·终止
本公司在合理判断用户属于或有属于下列各项之一之虞时,可无需事先通知,临时停止该用户使用本服务、冻结账户,或删除账户终止使用合同。
- 违反本协议或本公司另行制定的规定
- 实施对其他用户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或财产造成危险或有造成危险之虞的行为(包括性侵害、暴力、跟踪、与未成年人接触、药物交易、盗窃、诈骗及其他重大行为)
- 未提交身份核验(通过官方身份证明的确认)所需文件,或所提交文件未能完成身份核验,或提供虚假信息
- 查明未满18周岁
- 被其他用户举报或拒绝,经本公司判断为危险用户
- 怠于支付应付费用,或进行拒付等不正当支付纠纷
- 实施妨碍本服务运营或损毁其信用的行为
- 违反第7条(用户行为·禁止事项)所定排除反社会势力的事项,或本公司判断继续使用不适当的其他情形
对因本项处置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本公司仅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除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用户的退出
用户可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方式,随时从个人页面退出本服务,终止使用合同。退出手续完成之时,用户即丧失使用本服务的资格。
3. 对付费会员期间的影响
本服务付费会员(男性用户)的收费并非自动续费,使用期间每次支付为1个月,其后自动失效而无法使用配对功能。即便用户退出,或本公司终止使用合同,对已经过的付费会员期间费用,亦不进行按日退款、未使用期间的结转及清算。退款处理依第12条(退款·解约·冷静期(撤回权))的规定。
4. 终止时数据的处理
使用合同终止后用户个人数据的处理(包括保有·删除·依法令上保存义务的保存),依隐私政策的规定。此外,官方身份证明图像将在身份核验判定(批准或拒绝)完成后及时删除。
5. 终止后的存续
使用合同终止或本服务提供终止后,依其性质应存续的条款(包括发布内容的使用许可、知识产权、免责、损害赔偿责任的限制、补偿、准据法·管辖·纠纷解决、一般条款及其他有关终止前已发生权利义务的条款),仍具有效力。
第20条 本服务·本协议的变更
1. 本服务的变更·中断·终止
本公司可依用户的便利性、技术上的必要性、外部服务的状况及其他情况,变更、追加或改善本服务内容的全部或一部。此外,本公司在有系统维护检查、故障应对、安全上的必要、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得已事由时,可临时中断本服务全部或一部的提供,并可因经营上或运营上的理由终止本服务。终止本服务时,本公司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力事先通知用户。
2. 本协议的变更
本公司可能变更本协议(包括本公司就本服务相关制定的诸规定)。本公司在本协议的变更符合用户的一般利益时,或在不违反本服务目的、依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内容的妥当性及其他情况衡量为合理时,可依《民法》上有关格式条款变更的规定及其他所适用法令变更本协议。
3. 变更的手续及生效
本公司在变更本协议时,将通过在本服务上公示、电子邮件或本公司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告知变更后本协议的内容及其生效时期。对于对用户而言重要的变更,本公司尽力在其生效时期前留出相当期间,事先告知变更的内容及其摘要。对于轻微变更,自在本服务上公示之时或本公司指定之时起生效。
4. 对变更的同意及不同意
在变更后本协议的生效时期经过后用户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视为用户已同意变更后的本协议。用户不同意变更后本协议的,可依第19条(停止使用·退出)退出本服务。
第21条 准据法·管辖·纠纷解决
1. 准据法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及履行,以及有关本服务使用的一切事项,以日本法为准据法。
2. 纠纷解决(协商前置)
与本服务或本协议相关在本公司与用户之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首先诚实协商,努力谋求圆满解决。
3. 专属合意管辖法院
对经前项协商仍未达成解决的纠纷,以裁判方式解决,依诉讼标的额以东京地方裁判所为第一审的专属合意管辖法院。本公司就与用户之间的纠纷,不强制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也不设置使用户放弃进行集体诉讼(含集体仲裁)权利的条款。
4. 强制性消费者保护的保留
尽管有前各项规定,在用户为消费者的情形下,如依用户经常居所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存在不可放弃的强制性消费者保护规定(包括有关裁判管辖的强制性规定)所赋予用户的保护,则本条规定不妨碍该保护,该强制性规定优先适用。
第22条 一般条款
1. 可分割性
即便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其一部被依法令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余规定及该条款的剩余部分,仍继续完全有效存续。对被判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部分,应解释为或以最接近该部分宗旨的有效且可执行的内容予以替代。
2. 存续
本协议中依其性质应存续的条款(包括发布内容的使用许可、知识产权·权利保留、免责、损害赔偿责任的限制、用户的补偿、准据法·管辖·纠纷解决及本条),在使用合同终止后仍具有效力。
3. 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本公司书面事先同意,用户不得将本协议上的地位或依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一部,向第三方转让、使其承继或提供担保。本公司在将本服务相关业务转让给第三方,或进行合并、公司分立或其他组织重组行为时,可随该业务转让等,将本协议上的地位、依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及用户的注册信息及其他信息承继给该业务的受让方等,用户对此事先予以同意。
4. 权利不放弃
即便本公司未行使依本协议的权利,或迟延行使,亦不视为本公司放弃该权利。本公司对权利的部分行使,不妨碍其余权利的行使。
5. 不可抗力
因天灾地变、火灾、停电、战争、内乱、暴动、劳动争议、法令的制定修废、政府机构的命令·处分、通信线路或电信设备的障碍、本公司所使用外部服务(包括云基础设施、结算代理及其他外部服务)的停止·障碍及其他超出本公司合理支配的事由,致使本公司依本协议义务的履行迟延或不能时,本公司对该迟延或不能不承担责任。
6. 完整合意
本协议及隐私政策构成本公司与用户之间有关本服务使用的完整合意,优先于在此之前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合意、陈述及谅解。
7. 通知
本公司向用户的通知,可通过在本服务上公示、向用户注册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或本公司认为适当的其他电子方式进行,该通知于发出或公示之时视为已到达用户。用户向本公司的联系,依第23条(咨询联系)规定的方式。
8. 语言·正本
本协议以59种语言提供,但各语言版本之间在解释上产生分歧时,以日语版为正本,其解释优先。
9. 当事人关系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在本公司与用户之间产生雇佣关系、代理关系、合伙关系、合营关系或本协议明示规定以外的其他法律关系。用户无权作为本公司代理人行事。
第23条 咨询联系
1. 经营者信息
本服务由以下经营者运营。
- 公司名称: MeetMeetNow, Inc.
- 法人编号: 2011001170861
- 地址: 东京都涩谷区道玄坂1-10-8 涩谷道玄坂东急大厦2F-C 邮编150-0043
- 代表人: 西岛和辉
2. 联系方式
有关本协议、本服务或用户个人数据处理的咨询、查询及披露等请求,请通过下列任一方式进行。
- 电子邮件: contact[@]meetmeetnow[.]com
- 咨询表单: /contact_us
3. 回复
本公司在确认咨询内容后,通常尽力于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但依咨询内容、是否需要调查及其他情况,回复可能需要相应期间。
4. 常见问题(FAQ)
在咨询之前,请一并参阅本服务的帮助/常见问题(FAQ)页面。该页面登载了有关身份核验、资费·支付、配对、安全、账户等一般问题的解答。